五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升学政策
1.基本原则:对口升学
五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在五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2.回原籍升学
(1)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回福州实小、井大小学招生片原籍录取的学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但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
‚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但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ƒ户籍在五城区,但在民办小学就读的;
④户籍在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
(2)允许符合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金山九期中学(暂名)等五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回相应的新区中学升学。
3.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如户籍在五城区,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升学政策第2点规定安排升学。在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如父母双方持有五城区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可申请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或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4.政策照顾对象升学
(1)五城区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市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如下:
鼓楼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
台江区:福州华侨中学;
仓山区: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学;
晋安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马尾区: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2)进城购房且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班就读,视同本地生按毕业小学升入对口初中;如在五城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由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安排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升学。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不限制具体购买区域,但限制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印发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ƒ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为入学凭证,未办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
(3)因住宅被征收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4)港、澳、台及外籍学生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按初招对口方案升学的,向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5)在我市投资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区初中升学的应予以妥善安排。
(6)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5.民办初中招生
五城区民办初中应严格按市教育局核准后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考虑到民办学校办学的特殊性,允许民办学校采取面谈的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按学生志愿顺序出档,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对象。在小学毕业考试前,民办学校不得进校宣传。严禁乱收费或提前收费。各区教育局和小学应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民办学校招生提供与公办学校均等的机会,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6.体育艺术传统项目校、特色校招生
为促进体育艺术传统项目学校、特色校办学,允许少部分具有教育特色及优势、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初中学校招收一些学有专长的学生。取得体艺特长生报名资格的毕业班学生方可填报相应学校和项目志愿,并须参加相应特长项目的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和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按特长生资格招收入学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训练,拒绝参加训练的,退回原对口中学就读。
7.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招生
福州外国语学校面向五城区招收日德法语各一个班共150名学生,福州外国语学校自行对填报日德法语班志愿的学生进行面谈,并根据学生志愿自主确定日德法语班的录取对象。
8.福州十六中和金山中学部分学位派位招生
由于福州外国语学校招收日德法语班学生,为分担外国语学校生源压力,福州十六中除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外,2017年另向仓山小学和施程小学招收100-150名符合对口升学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具体名额待民办初中招生后视十六中生源情况另行公布),根据学生志愿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由于四中桔园洲中学生源爆满,为分流生源,金山中学除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外,2017年另向三附小、仓五小、仓六小、四附小、仓八小开放派位名额100-150名(具体名额待民办初中招生后视金山中学生源情况另行公布),根据学生志愿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未派位到金山中学的安排升入四中桔园洲中学。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1.初招报名及审核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
2.报名对象:福州五城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要求回五城区录取的具有福州五城区户籍的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在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
3.报名日程及所需材料
(1)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报名:福州五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于5月9日-15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核验,并留户口簿复印件存入档案。
申请升入五城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初中就读的留城生、进城购房的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经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安排升学。
‚符合五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于6月21日-23日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审批,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19日-21日统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办理投档。
ƒ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7月1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暂住证、成绩单等)。
(2)户籍在我市五城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
(3)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申请回购房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之前持户口簿、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学生档案到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4)回五城区以外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需跨县(市)区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程序如下:
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
ƒ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底备查,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4.志愿填报
(1)5月9日-15日五城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特色班中的一个志愿;已取得体艺特长生报名资格的毕业班学生可填报相应学校特长生项目志愿;体艺特长生和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志愿不能兼报,但可以另行填报福州市艺术学校志愿。体艺特长生应提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5月2日至3日,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毕业班学生,填写体艺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由招生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初审;5月4日至8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学校体艺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表进行复审,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市教育局统一公示体艺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2)6月21日-23日仓山小学、施程小学的毕业班学生可填报十六中志愿。三附小、仓五小、仓六小、四附小、仓八小的毕业班学生可填报金山中学志愿。
(3)6月21日-23日具有五城区、高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向所在小学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高新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民办中学志愿信息由高新区社管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闽侯县教育局备案。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
(三)初招录取
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体艺特长生招生,日德法语班招生,福州市艺术学校招生,民办中学招生,对口招生。已被体育艺术传统(特色)校、福州外国语学校日德法语班、福州市艺术学校或民办中学录取又要求退档的学生只能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录取。初招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
填报市属校体艺特长生志愿、测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在测试后首个工作日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如未被录取但愿意调剂,将根据成绩高低调剂到同类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其他学校。